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簡介
108.07.05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稱職安署)為鼓勵並輔導事業單位建立自主性安全衛生管理體制,持續改進安全衛生設施,以發揮自主管理功能,自1994年即推動自主性評鑑管理制度,然而職場安全衛生之提昇,有賴企業比照品質、環境等管理系統,自主建構周延且完整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OSHMS),透過規劃(Plan)、執行(Do)、查核(Check)與改善(Act)的管理循環模式,提供工作者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方能達預防職業災害發生之目標。
為激勵及擴大國內企業的參與,加速職場風險管控能力向上提升及與國際接軌,職安署除修法規定高風險且達一定規模之事業單位須優先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外,參考國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標準及驗證規範,並考量國內企業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現況及需求,於2008年推動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aiwan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TOSHMS)自主性驗證及績效認可制度,將傳統重點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邁向系統化與國際化發展,引領國內企業將安全衛生管理內化為企業營運管理之一環,以落實推動及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管理績效,並於2018年12月商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ISO 45001:2018轉會為我國國家標準CNS 45001及作為TOSHMS驗證之標準,且將修法要求事業單位應參照國家標準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期使我國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可符合世界潮流趨勢,並有效降低工作場所之危害及風險,加速我國職業災害率的降低,以邁向職業安全衛生標竿國家。
企業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良窳,攸關其降低廠場職業災害風險與追求永續成長之順遂與否,而本制度除為我國傳統重點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轉向「系統化」與「國際化」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外,更是引導國內企業將安全衛生管理內化為企業營運管理之一環的重要工具。為使制度更臻完善,職安署將持續與相關部會、驗證機構及業界等研商相關規範,並輔導已通過驗證之事業單位精進各項安全衛生管理機制,企業充分發揮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功能,有效控制職業災害風險,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績效,達到保障勞工安全健康,促進產業競爭力之雙重標準。